临洮县集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
临洮讯(通讯员 张立新)为坚决依法打击未批先建、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临洮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18年集中开展一次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经县国土资源局充分征求多方意见,制定了《临洮县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印发执行。
这次专项整治按照“全面整顿、重点排查、严肃查处、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
一是打击全县国、省道干线和主要县道控制区30米以内及城乡结合部已建或在建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和乱搭乱建违法占地现象;
二是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和基本农田内开天窗进行违法建设、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建筑物的违法现象;
三是对以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为名,滥占耕地搞非农业建设的违法现象;
四是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砌建地基、修建住宅,违反城乡规划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擅自砌建地基、修建住宅的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清查整治,对高速公路、省道、过境公路沿线和城镇周边非法建设的地基和住宅,以及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宅基地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拆除;
五是2017年度卫片执法已确定为违法用地行为的案件。
专项整治将通过排查摸底、自行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突出实行部门联动、坚持行政执法、严格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等工作措施,确定了乡镇及部门责任。
各乡镇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的调查摸底上报工作,并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及在耕地内挖砂取土违法行为、违章建筑开展拆除或关停工作及信访维稳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各类用地地类情况,对乡镇政府上报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并对违法线索进行移交;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乡镇及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并立案查处,通过相应措施予以制止或拆除;
县住建局负责审查城镇规划区内违建项目是否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移交的全县涉土涉矿违法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做好整治工作有关治安管理和安保警戒工作,对阻扰干扰拆除工作的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对阻扰或煽动阻扰执法人员执法的或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严格依法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全县境内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所有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处理;
县农牧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涉农企业用地的清理整治工作,审查是否属于涉农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县水务局、县给排水公司负责对违法修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断水措施;
县供电公司负责违法建筑的断电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对清理出的违反涉土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审查,对已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立项条件,是否开工建设等内容进行逐一登记,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县工商局负责全县各类用地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清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不完善用地手续的,依据县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意见吊销其营业执照;
县信访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中社会维稳及信访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影像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及违法曝光。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问效,及时指导督促。
县政府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彻底、数据不真实的行为,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供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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