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河库渠专管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区河库渠专管员的管理,确保全区河库渠清水长流,近日,我区出台河库渠专管员管理办法,明确河库渠专管员的职责、选聘办法、补贴标准、管理与考核办法。
全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9条河流、4条干渠,各村(社区)原则上设置1名专管员;对3座中型水库,10座小(一)型水库,29座小(二)型水库,每座水库设置1名专管员。
河库渠专管员的工作职责除包括学习提升能力、参与宣传引导、做好巡查记录、日常清理达标、保持畅通等工作外,还要求发现违规设置排污口、偷排、漏排和污染河库渠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报告,并制止有偷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专管员补贴标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对负责9条河流、4条干渠,按涉及岸线每公里800元/年标准进行补贴;负责3座中型水库的3名专管员,按人均3000元/年标准进行补贴,负责10座小(一)型水库的10名专管员,按人均2000元/年标准进行补贴,负责29座小(二)型水库的29名专管员,按人均1500元/年标准进行补贴。
河库渠专管员实行一年一聘,考评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对专管员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参加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