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会风文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为切实抓好会风文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务实高效的办文办会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区委实施意见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会风文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精简、规范目标,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遏制形式主义问题反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清理和规范各类文件简报
1.精简文件。拟制各类文件前,局办公室应向局领导请示批准后起草初稿;拟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的文件初稿,局办公室负责把关,未经审核的不得上会。严格计划管理,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实行总量控制。
2.精简简报、内刊。全面清理局内部各类简报、内刊,原则只保留1种工作简报,其他二级单位一律不办简报,严格控制全年印发简报数量。局机关、各二级单位重要工作动态、典型经验、情况反映等,一律报局办公室审核,再报局领导审定。严格规范简报报送范围,不套红头、不搞彩印,严格控制印制份数,实行对口报送、局内部分发,严禁多头报送,减少对外赠阅。
(二)严格会议管理
1.加强会议活动审批。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能套开的尽量套开。能采用现场协调等方式部署工作的坚决不开会。
2.局党组、局机关、二级单位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拟定会议方案,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大力提倡精简合并会议,全局性会议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一次会议一般只安排1位局领导作主题讲话,局主要领导主题讲话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会议表态发言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领导讲话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会场秩序,严格执行会议规定和纪律,服从会议组织人员的指挥,全程参与,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准随意离开会场、随意走动,不准接打电话、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确保会议秩序。
4.严格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到会,提前入场,在指定位置就座。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安排其他同志出席。严禁迟到早退。
5.实行会议纪律通报制度。局督查室负责会风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区政府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底以前)
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对办理会议、文件、简报内刊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找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督办检查(4月—6月)
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新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已解决的问题不反弹。局检查工作专班对各单位整改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弄虚做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建章立制(7月—9月)
局检查工作专班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科学评估效果,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会风文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见***1),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推动等工作。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各二级单位、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分管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敢抓敢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专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二级单位、局机关要健全规范会议、文件、简报等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防止活动一阵风、走过场。
***:区城管局会风文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2017年5月3日
***:
区城管局会风文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敏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组 员:钟贤丽 局办公室主任
沈 涛 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黎燕辉 环卫处办公室主任
胡 杨 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熊仕玉 规划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钟贤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