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住有所居我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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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近日,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2021年度住房租赁补贴通过街道(乡镇)受理、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全区共计核准本年度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75户,共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41570元。
根据《关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工作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6月1日开始,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东宝区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其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具备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条件。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人15平方米,低保7元/人·月·平方米、低收入6元/人·月·平方米的标准发放。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41570元,惠及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75户115人。(李小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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