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志愿服务步入常态化
市创城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为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的生力军作用,我市将采取多管齐下的工作模式,使创城志愿服务工作实现常态化。全市将常态化开展创城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表现在市直各部门每月至少深入包联社区一次,与社区联合开展创城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积极为社区做好事,办实事。团市委组织创城知识宣讲团进社区开展创城知识宣讲志愿服务活动。
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区创城办将协调所辖社区组织社会志愿者在每周一、周三、周五在包联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市直、区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志愿者在周六、周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建设工作。全市2300多个建设点位按照对照标准建立相应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重点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做到“五有”即有志愿服务场所,有统一标识,有管理制度(需上墙),有志愿服务项目,有工作台账。全市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人员上岗时间与行政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一致,志愿服务人员精神面貌良好。
全市中小学校常态化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中心城区各中小学组建创城志愿服务队,鼓励学生团员、少先队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并以班级团支部、少先队中队为单位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中心城区各小学可以成立由学校少先队组织和家委会共同管理的“红领巾亲子志愿服务队”,组织家长和少先队员一起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中小学每周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场。
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市直各相关单位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治理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等,每月开展特色活动不少于1次,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活动图文资料。(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