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京山市种蓄场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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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京山市种蓄场拟征地块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位于京山市种畜场,面积为2.95亩,四至为:东:种畜场空地,南:种畜场旱地,西:种畜场居民点,北:北干渠。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拟征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京山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5项规定,启动该地块土地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永兴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永兴街道种畜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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