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2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司法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一)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支部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分管领导副区长宁海对区司法局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华成东进行了谈话,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区司法局问题的整改进行了提醒。会后宁海提出了三点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3.加强整改和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责任。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完成整改任务,成立了区司法局以党组书记华成东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汪波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局党组针对区委巡查组巡察反馈存在的5方面12大类18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对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8条,追责问责18人次。
二、对照意见,强化整改
问题①:推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力。2018年4月,市普法办对全市各地一季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指出我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滞后,未印发普法责任清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进度迟缓,直到2018年7月区司法局才开始筹建青山湖法治文化广场,12月广场才基本建成。
整改措施。年初区普法办与区直各单位签订普法责任制清单,督促各单位按照年度普法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建设法治文化示范点,在追求精益求精同时,抽调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保质保量高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5月区直单位签订普法责任制清单,2018年12月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完成。2019年3月,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考核验收组对黄石港区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示范点给予高度肯定,同年7月黄石港区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问题②: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不扎实。《黄石市社区律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不到位。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王家里社区没有安排社区律师。多个社区律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律师请假较多。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红旗桥社区、覆盆山社区律师基本未到岗。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律师进社区工作不扎实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理解,更好服务居民群众。
整改完成情况。2019年5月市司法局配齐了我区33个社区值班律师。
问题③: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不力。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统领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缺乏专职、专业人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有漏洞;行政执法监督日常未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存在法律风险;戒毒(康复)社区人员队伍不稳定。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加大对三个专项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的督促、协调力度;制定并落实法治建设月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引进法律专业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经费,推进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网格服务化管理,提高戒毒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稳定队伍。申请将刘世全调入司法局,严格备案审查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月报制度,申请将刘世全调入司法局,严格备案审查制度。
问题④: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区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变动频繁,区司法局制定的《黄石港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未严格执行,未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党组会召开不规范,未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存在党组会与局行政办公会合并召开,有的重大事项通过办公会决定,部分议题无讨论结果,党组书记有时未作总结发言,甚至出现非党组成员参加会议表态发言的现象。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向区主管领导及组织部门反映去司法局班子队伍建设情况,争取配齐配强班子队伍。
整改完成情况。在班子还没有配齐的现阶段重大事项通过党员大会表决,做到民主、依法、科学决策。向区委区政府申请配全配齐班子队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
问题⑤: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少数党员干部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区委巡察组以《党章》、十九大精神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为重点,对区司法局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水平检测,平均86分。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制度落实,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扎实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学习结果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学习知识掌握情况检测。创新周一夜学及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方式,加强对党员手册的检查,拓宽活动载体。
问题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区司法局党建工作按部就班,党建创新性不足、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活动形式不够新颖,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单一,与司法工作职能融合度不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实行党建目标管理,加大日常动态考核管理力度,有效推动党建工作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档案建立、抓党建促职能工作发展、规范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档案整理和规范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注重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作用,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
问题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在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等意识形态重要工作方面,缺乏足够的统筹和创新;对意识形态风险点的把控还不够精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强国”学习不均衡;网络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且方式方法单一。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成立了黄石港区司法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制定了《黄石港区司法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
整改完成情况。年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在机关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学习效果。
问题⑧: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具体,谈心谈话不够,党组书记未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党员手册》党支部书记均未审签,民主评议党员均未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从《党支部活动手册》《党支部基础台账》《党员手册》规范填写方面,强化痕迹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每季度检查《党支部活动手册》《党支部基础台账》《党员手册》是否按时间进度完成并规范填写。5月22日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谈心谈话。
问题⑨:党员发展不合程序。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不符合程序要求,以党组代替上级党委同意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整改完成情况。对2019年发展党员重新投票表决,按程序上报。
问题10:党费基数和应缴党费无合适纪律。2017年度支部活动手册中党员党费基数与应缴党费无核定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迅速与财务联系,核定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整改完成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问题11:作风建设不严不实。2017年1月份党课、廉政党课和6月份党课讲稿存在抄袭现象,2018年非党员局长为干部职工讲党课。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撰写党课并讲好党课。
整改完成情况。截止目前书记已撰写党课并讲授3篇。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问题12: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未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未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区司法局落实区委前几轮巡察通报精神不到位,没有对照通报的问题真查真改,巡察通报指出的问题依然存在,如2018年党风廉政谈话与平常交心谈心相混淆,缺乏严肃性;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准备不充分,脱离实际,均与网上相关文章雷同。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对党建工作多谋划、抓在手,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主动开展党建工作创新。严格日常管理,做到敢管敢严敢细抓。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党纪国法学习教育培训,在全局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落实“一岗双责”,严肃谈话提醒、批评和自我批评。
问题13: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近年来区司法局工作分工中没有明确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人。对局机关人员监督检查考虑个人情面、私人关系多,真抓真管不够。对二级单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驻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站、各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日常监管缺失,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同志日常监管缺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重新对局机关人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整改完成情况。重点明确责任人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站的督促管理以及对直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工作。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问题14: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规范。2015年4月招待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调研人员和浠水县司法局学习人员,2015年7月招待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调查人员,2016年7月招待苏州监狱工作人员,报销***均未见接待审批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司法局人、财、物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补充完善两次公务接待报销手续资料。
问题15:加班误餐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2015年11月,报销局工作人员1-10月加班盒饭费用1260元;2015年12月,报销局工作人员10-12月在总值班室值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费用666元,均无加班审批流程,无加班人员清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司法局人、财、物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补充完善两次加班误餐费用报销手续资料。今年来,已没有报销手续不规范现象。
问题16:固定资产、存货采购手续不规范。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区司法局固定资产、存货采购报销手续存在不完善现象,报销***普遍缺少书面申请、会议记录、验收资料。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司法局人、财、物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期间,已将上述固定资产、存货采购的报销手续进行了完善。
问题17:混编混岗现象严重。根据三定方案,区司法局核定行政编制24名,实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行政编4名,事业编2名,政府雇员3名(从司法所抽调2名),聘用人员2名。核定5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各2名,共计10名,到岗工作人员行政编3名、事业编2名、政府雇员1名。实际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一人兼任多个岗位职责现象普遍。
整改措施。积极向区主管领导及组织部门反映我局班子队伍建设情况,争取配齐配强班子队伍。向人社部门申请,增加我局政府雇员的人数。
整改完成情况。已向上级汇报区司法局情况,并递交了书面申请报告。
问题18:干部队伍素质与岗位要求匹配度不高。区司法局工作职能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对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实际局11名工作人员中,仅1名在编干部和1名聘用人员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干部专业素质与司法局职能要求有差距,影响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整改措施。积极向区分管领导及组织部门反映区司法局班子队伍建设情况,争取配齐配强班子队伍。建议面向社会招聘法律专业人员充实队伍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向上级汇报司法局情况,并递交了书面申请报告。
三、立足长远,巩固成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引领学、集中教育学、个人自主学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抓好班子成员定期讲专题党课学习教育;坚持周一夜学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黄石E党建APP、干部在线学习、无纸化普法学习等方式,加强个人自学。
(二)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思维。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促进政策有效落实。通过开展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落实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长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加强政风作风建设,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的监督,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583180;联系地址:黄石港区司法局
黄石市黄石港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