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坪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吴爱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县纪委对龙舟坪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正科级)吴爱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爱民违反政治纪律,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享受民居改造扶持政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财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吴爱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吴爱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