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农信社采取八项措施防案控险保安全
本网讯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2006年防案控险工作中采取了八项有效措施,确保了安全无事故。
一是县联社成立了防案控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其领导小组的相关组织、督办工作责任、各农村信用社应抓好的相关主要工作,在全县信用社中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防案控险专项治理的局面。
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联社主任与各信用社、机关各部门分别签订防案控案安全工作责任书,并按人平500元的标准上划了安全风险保证金。各信用社与职工、与联防户签订了防案控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联防协议,以及防抢防盗应急实施方案。
三是落实银监局“十三”条意见,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加大检查落实力度。县联社通过采取督促各农村信用社自查和县联社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银监局“十三条”意见逐社进行检查落实。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为,今年以来,县联社先后制订和完善了《长阳农村信用联社费用管理办法》等33个办法及规定。
四是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组织专班对单笔在3万元以上的贷款逐笔落实责任人,全县共核对落实3386笔,金额22897万元,检查核对落实后对76人停发绩效考核工资。
五是认真开展冒名贷款、收贷收息不入账专项治理活动。一是按省联社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县联社实际,制定了长阳联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联社包片负责人督办检查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通过开展此项专项治理活动共收回1笔冒名贷款,金额2.5万元,同时收回1笔长期未还本付息且与信用社内部职工有经济往来的贷款,金额4000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从严治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六是经常性开展内控综合大检查。全年对所有营业网点的安全、财务、信贷、内控、计算机进行六次大检查,坚持用“四个一”、“五个一”的要求狠抓落实,共对43人次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职工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普遍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明显增强。
七是增加投入,对安全防范设施的整改和维护。对照公安部GA-2004标准全年共改造营业网点20个,增高营业室地成营业柜台18个,安装防尾随门11个,改造守库室2处,加固窗户2个。更换灭火器药粉11个,购买应急照明灯42个。并对运钞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
八是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社。全年共对96人变换了工作岗位,对39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对30人实行了强制性休假。切实加强序时审计、专项审计和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经调查核实,全年共查处四起违规违纪案件,2人受到党纪处分,3人受到政纪处分,2人受到通报批评,经济处罚31人次,金额1.81万元,1人工资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