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和《法治兴山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全县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进程,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水管水理念,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生态立县、工业富县、项目强县、开放活县、科教兴县的总体战略,按照《法治兴山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大力促进依法治水管水,为实现兴山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立足水利改革发展需要,扎实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利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高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具体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全县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局。
(二)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水法律
法规的实际需求,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把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特点,确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管水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依法治水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依法治水实践,在依法治水实践中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依法治理和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正确把握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活化工作载体,切实体现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强化廉洁奉公、公正执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各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加强水利建设、发展民生水利的政策法规,促进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薄弱环节以及其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水事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利益;突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提升广大公民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增强全社会水法制意识,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转变,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水利新跨越创造良好条件。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保密法》、《预算法》、《合同法》等与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确保水利行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深入开展涉水经济活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水利建设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财会审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维护正常的水利建设秩序。
(五)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单位主题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重点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把水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制度、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平台,为机关学法提供条件。完善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规范化,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为乡村和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政策法律的宣传,使群众了解自身权利和责任及义务,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积极开展水法规进学校活动,通过课堂宣传教育,增强老师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培养青少年爱护水资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构建节水型社会的宣传,突出取用水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管理等水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自觉性。
(六)持续开展水利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和年度中心工作,周密部署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法制宣传展览、播放法制宣传电视片、水法知识竞赛、水法六进等活动,形成水利法制宣传的高潮,使法治理念在社会上得到广泛传播。
(七)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广泛传播,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促进水利法治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积极探索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引导水利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贴近水利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文艺创作,以生动的水利法治文艺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水利法治文化产品。不断创新水利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各类水利法制宣传阵地、文化团体和水利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让水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和群众生产生活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利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八)深入推进水利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水利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水管水活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水利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和优化水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强化水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水矛盾纠纷,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大水利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水利普法和依法治水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严格水行政许可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开创水利依法治理新局面。
五、普法对象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工作步骤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012年4月)
制定《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细化水利普法工作具体内容和工作措施,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县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县直水利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抓好教材购发和学习培训,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5年5月)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规划任务,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2013年,根据省、市、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至11月)
按照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县水利局组织对水利系统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2015年下半年,做好自查和总结,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检查验收。
七、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水利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水利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督查。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科学合理设置考核目标,逐年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普法宣传工
作经费列入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满足普法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投身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水利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