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厕所革命用水有新价格政策支持
本网讯(通讯员田华)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县发改局积极落实水价支持政策,全力助推厕所革命。
一是迅速传达精神。《省物价局关于落实水价支持政策推进厕所革命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60号)精神出台后,县发改局迅速通知供水企业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出实施政策的重要性,讲明目的要求、政策标准等,明确执行时间。二是严格政策范围。根据文件政策要求,全县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各类城乡公共厕所、交通厕所、旅游景区景点厕所等均纳入水价支持政策范围。三是严格执行标准。对上述范围内厕所用水,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对待。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有关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的规定,具体价格执行我县同类用水价格标准。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要求供水企业不得在厕所用水分表报装、开户、单独计量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件。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加强对厕所革命水价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价支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