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亟待加强
本网讯(王桂英)近年来,我们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中,发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比较普遍,专项资金未专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资金效益。具体表现如下:
一、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没有按照财政预算的用途全额安排使用,而是部分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专项资金支出中单位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小车汽油费、过桥过路费、修理配件费等费用大量存在。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和管理,而是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相混淆,无法正确反映实际使用情况。
三、虚列专项资金支出挂往来,往来长挂,资金早已消失无踪。审计中发现,由于有些专项资金规定有具体的使用时间和期限,因时间已到项目未完或资金有结余,还有的资金财政在拨付时延时但又要求必须在年末办理决算等原因,不少单位均采用虚列专项资金支出挂往来的做法,这种作法容易掩饰专项资金的真实用途,有些单位甚至是往来长挂,资金早已被挤占、挪用殆尽。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规范和管理:一是地方财政部门应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公用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的一律予以严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有关单位应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同时合理安排单位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使专项资金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