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襄人社函〔2021〕81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 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95号),决定开展全市用人单位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审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组织。
三、审查方式
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相关要求,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审查
用人单位访问:https://gzqx.chutianyun.gov.cn进入页面,按照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数据资料(操作流程见***1);监察员于系统后台进行审核(操作流程见***2)。
(二)现场检查
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网上申报情况存疑、或被举报投诉、或逾期没有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三)审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名册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依法申报缴费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情况;
9.建设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及工资保证金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10.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搞好统筹结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与日常举报投诉、专项执法检查、社保缴费申报、稽核和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相结合,精心组织,整体推进,确保顺利开展。
(二)提升覆盖范围。以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在册的用人单位为基础,结合“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服务员计划”等活动,多渠道、多举措向社保登记用人单位、人社服务员企业宣传申报途径和流程,督促企业及时网上申报,不断提升申报数。对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责令限期参加仍逾期拒不参加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做好结果运用。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审查未通过又未及时改正的用人单位,在评先评优、上市及工程招投标等原因需提供劳动保障征信证明时予以重点审核。把参加书面审查情况,劳动保障违法行责令改正、处理处罚情况等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确定守法诚信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2021年7月7日前各地报一名书面审查联系人(***3),年度书面审查工作总结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3629225;
邮 箱:3054601277@qq.com。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2.监察员网上审核操作流程
3.2020年度书面审查联系人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