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8月1日至9月28日,区委成立3个巡察组,围绕被巡察单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对吴家山街、东山街、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人民医院6家单位及其部分二级机构开展巡察。
11月17日,区委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委巡察组汇报。11月21日至11月22日,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区委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东山街办事处
基层组织建设较薄弱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敢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工委议事决策不够及时,工委会决策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党员发展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对下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检查不够,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够细致,党费收缴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执行招标投标规定不严;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采购、违规出借资金的问题。用人管理不规范,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执行工资标准不规范;存在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办事处扶贫工作不严谨,基层大队、社区扶贫工作程序不规范。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卢永桢代表东山街工委表态:一是深化认识,正确对待,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思路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全面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落实整改,逐一解决,对照问题的具体内容进行调研,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抓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东山发展结合起来、与民生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实现整改工作目标。
区水务局
党委核心作用弱化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敢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好,对党的建设缺乏统筹谋划,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大,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疏于管理。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党员发展工作不够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够,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执行《招标投标法》不严;未经审批违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不力;违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财务管理不规范。干部提拔有提前“定调子”现象,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扎实;编外用人管理不规范,企业工用工薪酬不规范;存在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夏福志代表区水务局党委表态:一是完全接受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不存异意。二是认真落实整改巡察发现的各种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三是大力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要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三重一大”工作要落到实处, 把水务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好。
吴家山街办事处
改革创新意识不强
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新阶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超前谋划和合理布局的站位不高,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沟通不够,为民服务宗旨不牢,工作作风还不实。基层组织建设不均衡,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严。纪检队伍配备不到位,纪工委自办案件较少,运用“四种形态”不够。“一岗双责” 落实不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国有资产监管不善,财务管理还不规范,惠民资金使用不当,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体制改革进展缓慢,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编外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机制不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帮扶项目监管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黄勇代表吴家山街工委表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二是细化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把落实巡察组意见整改任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三是凝心聚力,不断开创吴家山街更好的明天,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区城管委
核心作用不突出
工作体制不顺畅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新阶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地位弱化,核心作用不突出;党政职责不清,工作合力不强;宏观管理站位不高,城管工作体制不顺;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议事决策不规范;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城管形象明显下降。“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够强,支部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理论学习走形式,联系实际不够,党员日常管理缺位。党委对纪检工作支持不够,查办案件力度不够,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监管不力,预防腐败机制不完善。人事工作程序不规范,人员身份复杂,管理存在漏洞,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不完善;干部老龄化严重,年轻干部培养不足,机构改革方案推进不力,编外人员管理缺乏长效制度。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张向东代表区城管委党委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二是落实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整改工作“销号”督办制,用铁一般的力度倒逼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一抓到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中心工作,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查问题本质、深挖问题根源、深剖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到坚持把整改成果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城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区发改委
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实
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密田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实,“三会一课”活动不规范。从严治党重视力度不大,纪检监察纪实台账不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不严,会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国库管理不力,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执行八项规定有偏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人员混岗现象较为严重。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王新刚代表区发改委党组表态: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接受区委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细化举措、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拟定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凝心聚力、不断推进发改工作取得新成绩。不断加强管党治党,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加强协调督办,狠抓落实到位。
区人民医院
党建意识不强,干部人事管理混乱
财务管理不力,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密田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创新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引领不突出,指导基层支部工作缺乏力度,群团工作作用不明显。党的理论学习形式化,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足,抓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三会一课”活动不够规范,作风建设抓得不牢,制度执行力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不严,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票据把关不严,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工程管理不规范。党委推进“九定”方案落实不力,违规聘任干部,聘任程序不规范,违反组织纪律任用干部,年轻干部培养严重滞后,存在违规用人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分级分类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周军干代表区人民医院党委表态:一是端正态度,全力整改,要以政治担当和政治决心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不掩饰,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二是树立导向,全面提升,切实把巡察转化为加快医院发展的工作动力,绝不敷衍,绝不应付,通过问题整改,深纠问题背后原因,务求整改实效。三是清正廉洁,全心担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整改;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深刻剖析查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要对照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于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则要在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