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56)
2018年7至8月,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汉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10月15日形成了《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涉及我区的30项整改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蔡甸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蔡环委〔2019〕1号)要求,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省第56项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二、整改情况
蔡甸区禁养区2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已于2017年11月底以前退养完毕;2018年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并通过第三方验收。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1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135****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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