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暨第89届糖酒会专项价格执法工作的方案
汉阳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暨第89届糖酒会专项价格执法工作的方案
国庆节临近,第89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也将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武价办[2013]105号)和《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第89届糖酒会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第89届糖酒会专项价格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由物价局局长任组长,检查分局为责任单位。各科、分局负责人为专班成员。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定点、定人、定责、划片包干,落实到人。(详见安排表)
二、重点规范商贸促销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
一是集中力量开展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商场、餐饮行业是否依法明码标价,标示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等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糖酒会期间要加强对饭店、商务酒店等住宿价格的监管,防止呈展会期间突击涨价、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节日期间商贸零售经营促销频繁,要采取提醒告诫、发布商业促销价格违法警示、主动***服务等方式,帮助经营者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预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家电、服装、日化产品等价格,严肃查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是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食品,加大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零售网点的巡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售价、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经营者恶意发布涨价信息以试探市场反应,与竞争对手默契串通、协同涨价的行为;查处经营者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价格秩序。
三、整治旅游和交通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出游环境
十一期间是群众出行旅游的高峰期,糖酒会期间停车收费和交通价格也将成为价格热点问题。要以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点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及农家乐不明码标价、两套菜单,旅游景点景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不执行规定的优惠措施,旅游景点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净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要加强对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旅游景点及糖酒会周边停车收费等价格,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四、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节日期间,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 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价格问题,耐心解答消费者的价格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
五、几点要求
一是各岗位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缺岗离岗,违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二是要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价格矛盾和纠纷,遇有重要突发价格问题要及时上班值班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