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339万件钨钼铼硬质合金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33.9万件钨、钼、铼硬质合金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3.9万件钨、钼、铼硬质合金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恺德路88号株洲长江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普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普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位于株洲长江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已建厂房,投资1000万元用于生产各类钨、钼、铼硬质合金产品,年产33.9万件。厂区建筑面积3670㎡,其中A栋建筑面积1587㎡,为钻、铣、铰刀具生产制造车间,一层为刀具成型区,二层为外型加工区,三层为员工休息区;B栋建筑面积1443㎡,一层为各类模具生产制造车间及打磨后硬质合金刀具生产制造车间,二层为办公区;C栋建筑面积***0㎡,一楼闲置,二楼为办公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建设项目用房为已建厂房,故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营运期: (1)大气 本项目不提供食宿,员工食宿自有住所。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焊接废气和金属粉尘。热处理废气、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金属制品采用湿法磨削加工,粉尘产生量少,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中石油类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边角废料、沉淀渣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卖;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于危废暂存间由专用容器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底泥、隔油池废油,定期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掏处置。故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