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醉驾入刑第一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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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株洲新闻网5月16日(通讯员何雪梅 康朝辉 曾梅来)虽然国家采取了醉驾入刑的方式来严惩酒后驾驶,但顶风作案者依然不乏其人,炎陵的李某就是其中一个,他也是炎陵查获的首个醉驾者。
5月6日,李某一行3人在炎陵一餐馆吃饭,喝了两瓶52°白酒,李某的司机因故中途离开。酒足饭饱后,李某在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且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驾车送朋友回家。当行至炎陵县交通局门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李某的酒精含量为150.7 mg/100ml,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mg/100ml,远远超出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
5月7日,李某被炎陵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我从来都没干过违法的事,希望能对我从轻处理,这辈子都不会再酒后驾车了。 目前,此案炎陵县检察院已对此案公诉,该县法院将择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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