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孟溪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工程施工BT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孟溪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工程已由茶发改字【2013】3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招标人为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孟溪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HNTJ-2013-CLFJ-01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茶陵县境内,项目总用地面积31368.715m2,总建筑面积48093m2,道路及广场面积19187m2,绿化面积7245.62m2,规划新建7栋815套公共租赁房,其中:6层1栋、4层6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总投资约7500万元。
2.3 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 保修要求:根据***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工程。
2.7 回购期及回购资金支付方式:回购期三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经财政评审的工程总造价的40%,第二年同期支付总造价的30%,第三年同期支付总造价的30%。(建设期不支付利息,回购期开始计息,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主项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为入选《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类资格证的企业;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已按湘建建[2010]136号办理好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投融资能力,中标人在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2000万元(含报名前汇入招标人指点账户的500万元信誉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按建设进度的比例逐步退还但不计息)。
3.7 投标人在报名之前,需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信誉保证金500万元。(投标人报名前须持银行进账凭证先到招标人所在地开具信誉保证金收款收据,中标后,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者持以下所需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⑤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报名;⑥湖南省外施工单位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⑦承诺书(格式见***);⑧信誉保证金缴款收据;在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报名(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三份复印件。
5、 本工程一切招投标活动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茶陵县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0731-2521447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茶陵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28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301室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0731-22272261
传 真: 0731-22272261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