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106号)的统一部署,7月21-22日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李耀武一行11人来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市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等行为。同时,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专项整治小组一行以区域公共品牌——醴陵玻璃椒为重点,对黄桃、南方早熟梨等12个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醴陵市岩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醴陵玻璃椒是我市农业品牌的一块名片,保护好这块名片是我们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十分支持这样的专项行动,这样可以使一些不按生产技术要求生产的企业不敢随便用药,为醴陵玻璃椒走上一条健康发展之路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