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风县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团风
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团风县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团风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六乱”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站(www.tfzf.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的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8月5日
通讯地址:团风县人民政府大楼5楼
邮 编:438800
电 话:0713-6156609
电子邮箱:tfdcs248@163.com
2019年7月19日
全文如下:
团风县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巩固全县社会乱象治理成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市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坚决从源头上预防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进一步优化团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快“五个团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精神;以有效化解社会风险、不断改进营商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工作目标;针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社会乱象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利用教育、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从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主要采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打防并举,打早打小,注重从事后处置向事前监管转变,强化事前源头治理;坚持多措并举,凝识聚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主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强化源头防范控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一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紧盯城区拆迁、黄砂开采、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非法借贷、寄售行业、工程招投标、商贸集市、校园周边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外来务工、无业人员、辍学闲散青少年等人员的教育管控,防止再次犯罪和被黑恶势力侵蚀。三是参与联合执法行动。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村农业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打击违反道路交通,非法采砂洗砂、非法挖山取土、城乡乱占乱建、农村乱圈乱开等违法行为。
(二)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一是监管特殊行业活动。负责抓好流通领域水泥、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饮食服务行业的管理,以及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管等工作。二是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外来企业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运行,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保护自然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挖山取石、挖地取土等违法行为,严禁一切未经县政府批准开采矿石、麻石土料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守耕地红线。把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关,大力整治农村未经许可擅自圈地或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变相改变土地用途,圈地建设固定建筑、硬化场地、建设别墅或其它经营设施等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挖山、挖地、挖田取土外卖行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大力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强化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四)县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参与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囤砂、非法洗砂、非法挖山、非法取土、非法砍伐、非法偷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县水利和湖泊局。一是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严肃打击巴河、举水河等重要流域非法采砂、非法囤砂、非法运砂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在管理范围内违建构筑物、码头、搅拌站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监督指导水利项目建设。对重点水域和重要水利工程进行管理保护,对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溉、水能源开发、及水电气改造等民生工程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水利项目质量监督。三是打击农村非法垄断行为。严肃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或串通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低价承包山塘、水库、小水电站等,霸占控制水源、乡村河道等农村水利公共资源,祸害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摸排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经营大户、农业企业、农资营销、农业工程项目、农村土地流转、农业园区、农业服务等农业领域的涉黑涉恶乱象问题线索。开展农资经营、屠宰行业、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劣农药、非法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添加高毒成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上超范围使用高毒(限用)农药行为。
(七)县城管执法局。重点整治城区和集镇街道抢占抢建、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规广告、渣土运输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乱象问题,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中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整治力度,使城管执法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八)县交通运输局。重点针对交通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煽动闹事、非法占地、阻扰工程建设,在道路运输行业中存在敲诈勒索、吃拿卡要和运输站场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专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客运市场、出租市场的乱象问题,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并建立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长效机制。
(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是推行“阳光政务”工作。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法规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升标前、标中、标后的全方位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程留痕,接受社会监督,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综合服务。二是推进平台信用建设。推行平台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记分制,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实施量化管理,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提醒、信息共享、移送报告等联动机制,规范市场主体各方依法交易,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十)县教育局。一是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以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定期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摸排干扰教育工作、破坏教学秩序及校园周边环境,搞非法“校园贷”、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问题线索,防止在校学生被胁迫参加犯罪组织或黑恶势力活动。三是维护教育项目建设。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教育领域内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挖掘与教育系统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十一)县住建局。一是全面摸排问题线索。负责摸排全县有关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等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线索。二是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指导规范全县建筑活动,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建设情况,参与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三是规范管理房地产业。依法规范管理房权产籍、房屋征迁、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评估等房地产业,指导城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防范打击房地产业违法行为。
(十二)县卫生健康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疗卫生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违法行为;打击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以及参与暴力威胁闹事甚至伤医伤护的违法行为;打击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打击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等。
(十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全县公共资源招投标普法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不良者及时披露限制;建立公共资源招投标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举报投诉,依法依规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信息共享、移送查处等联动管理机制,联合打击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私下串通等违反公开招标规定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对招投标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形成震慑效力,建立规范的资源交易制度。
(十四)县司法局。一是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校、企业、机关、团体开展社会源头治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司法与公安等部门建立治安联动联调机制,形成强大的基层人民调解合力,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指导法律工作,参与扫黑除恶维权。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十五)县人社局。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对外来务工及失业人员进行线索摸排,深入排查劳动用工领域黑恶势力线索;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力度,协调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中介、恶意上访、恶意投诉、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积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全县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加强宣传(8月1日-8月15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通过网络、电视、一封信、标语、横幅、宣传牌、漫画、广播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覆盖地宣传社会乱象源头治理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将公平法治、文明和谐的思想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收集线索,建立台账(8月16日-8月30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深入各自负责的领域和行业,全面摸排社会治理乱象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治黑、治恶、治乱问题线索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案件,定期集中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难题,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痕迹化管理。
(三)重拳出击,打早打小(9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坚持防范在先,出动在先,化解在先;要坚持雷厉风行,严打重治,标本兼治;要坚持统筹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将矛盾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小问题演变成大要案。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1月1日-12月30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效,年终要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工作不足,提炼成功经验,探索建立社会源头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社会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县直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层层压紧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坚持取长补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各类乱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分解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
(三)力量下沉,联合作战。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切实做到领导下沉、力量下沉、监管下沉;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要深入乱象源头,到田间地头、河头、山头、街头、桥头、路头,开展联合执法,查原由治违法;要通过整治行动,深挖打击违法乱象幕后的“推手”、“黑手”、“操作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彻底净化社会风气。
(四)多措并举,强化督查。县政府采取常态化巡查与日常督办相结合方式,加大社会源头治理工作的落实督办,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涉黑、涉恶、涉乱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严惩不贷;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上,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暗访巡查;在问题通报上,点名道姓不回避,指出问题不隐瞒,处置过程不***,通过强化督查,提升治理成效。
(五)着眼长远,长效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与县治理“六乱”工作领导小组合并),由县政府正科级督察员张钦平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我县社会源头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履责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查处,建立长期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
团风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六乱”整治
行 动 方 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六乱”(乱采、乱挖、乱开、乱占、乱载、乱建)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视察湖北***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坚决对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打击”,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遏制行业乱象,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规范城乡管理等目标,不断推动形成科学化、法治化、系统化的治理体系,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助推团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乱采。
1.整治目标:全面禁止非法采砂、洗砂,全面清理非法囤砂点并恢复原貌,推动黄砂开采、销售规范有序。
2.整治重点:非法采砂、洗砂、囤砂、拌砂和借工程项目名义倒卖黄砂等行为乱象。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局、县砂管局、鑫盛砂石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乱挖。
1.整治目标:遏制非法取土乱象,有效保护耕地和林地。
2.整治重点:非法取土和破坏耕地、林地等行为乱象。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乱开。
1.整治目标:禁止非法盗挖盗采石料,规范建设项目配套的临时取土石料行为,实现县内石料市场良性运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2.整治重点:非法盗挖盗采石料、违法建设碎石加工生产线等行为乱象。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源经营公司
(四)乱占。
1.整治目标:集中联合管理执法,确保城区道路通畅,市容面貌整洁,经营规范有序。
2.整治重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物料、占道设置广告牌、占道设置临时棚亭等行为乱象。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五)乱载。
1.整治目标:运输车辆规范,装载规范,设施设备完善,超限超载根本性好转。
2.整治重点:非法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害道路安全和交通安全的行为。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治超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
(六)乱建。
1.整治目标:违法建设“零增长”,城区建设规范有序。
2.整治重点: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水域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其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7月31日)。召开全县“六乱”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会议精神,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六乱”整治办公室备案。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六乱”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走访调查,收集线索。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包村乡干部、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开展走访摸排,明察暗访,深挖细排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六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建立问题台账,深入分析乱象发生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
(三)扎实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问题,采取“挂图+作战+销号”的模式和“责任制+清单制”的方式,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倒排工期,务求实效,确保治好乱点、治住乱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潜藏在“六乱”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推动“六乱”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11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对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典型案例、制度建设情况及工作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11月31日前报县“六乱”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宣传推广,并推动建立健全全县建筑、运输、采砂、取土、市场管理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何永红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六乱”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正科级督查员张钦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六乱”整治的重大责任,抽精干力量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要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治乱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加强定期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勇于担当,稳扎稳打,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协调配合,标本兼治。“六乱”现象涉及面广,治理形势复杂,必须联合作战,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上下一条心、行动一盘棋、整治一股劲。县“六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谋划,加强各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坚持狠抓源头、狠抓关键、狠抓重点,坚持行动步调一致、执法标准一致,共同营造团风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依法行政,综合执法。“六乱”整治要严格依法依规,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坚持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要创新推进综合执法,对“六乱”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从严从重从速处理,让“六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加强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在整治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应付差事、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督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