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何家湖东堰西堰等14处重点湖泊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河湖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现将湖泊划界成果(二期)公示如下:
1、东堰属城市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2 22″——114°52′37″,北纬30°37 37″——30°37′53″,涉及团风镇,1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074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080km2。
2、西堰属城市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2 00″——114°52′23″,北纬30°37 57″——30°38′28″,涉及团风镇,1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099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104km2。
3、大汊湖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5 56″——114°56′20″,北纬30°30 50″——30°34′29″,涉及回龙山镇,2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25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257km2。
4、董家垱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5 01″——114°55′28″,北纬30°39 30″——30°40′28″,涉及方高坪镇,4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37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418km2。
5、何家湖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4 47″——114°55′47″,北纬30°38 15″——30°39′09″,涉及团风镇和方高坪镇,3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79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897km2。
6、黄毛咀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0 45″——114°51′12″,北纬30°44 36″——30°45′10″,涉及淋山河镇,3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2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215km2。
7、江八汊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6 50″——114°57′12″,北纬30°34 01″——30°34′37″,涉及回龙山镇,3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2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238km2。
8、莲湖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4 27″——114°54′40″,北纬30°37 32″——30°37′59″,涉及团风镇,2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12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124km2。
9、刘家垱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0 56″——114°51′51″,北纬30°43 04″——30°43′41″,涉及淋山河镇,2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45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53km2。
10、牛皮汊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48 46″——114°49′21″,北纬30°40 35″——30°41′25″,涉及团风镇,3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37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405km2。
11、七里汊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48 08″——114°48′25″,北纬30°41 44″——30°42′08″,涉及团风镇,1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11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119km2。
12、十里湖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1 59″——114°52′22″,北纬30°39 50″——30°40′09″,涉及团风镇,2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07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075km2。
13、陶子汊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47 53″——114°48′13″,北纬30°42 18″——30°42′49″,涉及团风镇,2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19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218km2。
14、鹞子湖属乡村湖,位于团风县西南部地势属沿江平原湖区,湖泊水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14°56 10.67″——114°55′49.51″,北纬30°36 23.62″——30°36′07″,涉及回龙山镇,3个行政村,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22km2,划界保护范围线面积0.227km2。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团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场路与益民路交叉口南50米
联系电话:0713-618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