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用重典射洪一药店非法销售海马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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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近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封线索移交函,我市辖区一药店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马野生动物。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展开进一步调查。
精准核实,从快从严依法查办。经查,海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中硬骨鱼纲的海龙鱼目,该药房未取得野生动物许可,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马。该药房非法销售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海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我局已将该案移送至市公安局。目前,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强化宣传,全面增强法治观念。近年来,我局持续开展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水生动物保护的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水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谭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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