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严格执行万寿菊优惠政策提高花农积极性
为扎实抓好威宁县万寿菊生产工作,在促进万寿菊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推动全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威宁县严格执行各项万寿菊优惠政策和兑现各类补贴,并积极将2016年万寿菊生产政策及时宣传到相关村组、花农,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增强花农种花信心,提高花农种花积极性,以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圆满完成2016年度万寿菊种植、鲜花收购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1.严格落实计划政策。各万寿菊种植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分解的2016年万寿菊种植计划,根据自治县农牧局勾绘的图斑位置,层层分解到村、组,落实到种花农户、种花地块,并监督种花农户与贵州省金菊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足、签实种植收购合同,杜绝虚、假、空合同出现。强化合同管理,对合同内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万寿菊鲜花一律全额收购。
2.严格执行定价收购政策。由贵州省金菊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与花农签订鲜花收购合同, 并严格执行万寿菊鲜花1000元/吨的收购价格。
3.严格执行物化补贴政策。种子、专用复合肥、地膜、农药等万寿菊种植所需的农用物资由贵州省金菊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货源渠道,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筹措资金并按法定程序采购后免费发放给花农(合作社)。种子实行统一育苗、集中供苗;专用复合肥按50公斤/亩配发;地膜按3.5公斤/亩配发;农药按实际需要配发;农家肥由花农按照每亩1000公斤的标准自行筹备。机耕道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筹措。鲜花收购站(点)和发酵池的修建资金由贵州省金菊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70%,自治县人民政府补贴30%。建设用地由建设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帮助协调落实,由贵州省金菊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