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253工作措施推进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
织金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精神,按照“深化整合、规范职责、强化监察、落实责任、科学管理”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打击违法建筑”为主题,以建设“宜居、宜商、宜旅”城市为目标,采取“253”工作措施,推进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规划建设有序实施,为织金“三创一建”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努力实现织金城市梦!
明晰两条主线
——纵向管理线。对城市规划区进一步科学划分区域,下设6个规划监察中队、1个应急处突中队和2个工作组(分别指导三甲、绮陌规划监察业务工作)。对城区规划监察工作推行“大队管面、中队管片、社区管格”的工作运行模式,理顺中队、村(社区)管理秩序,细化各中队、村(社区)规划监察职责,落实中队、村(社区)包片盯户责任制,推行“全员岗位责任制”,制定考核和责任追究方案,有效整合村(社区)干部管理资源,筑牢中队、村(社区)违法建设巡查防控信息网络,实现管理靠前、牢固网底和信息互通。
——横向处置线。一是加强与古城管理处协调,形成打击古城区内违法建筑综合处置合力,共查处违规建房11起,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整改率达100%。二是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协调,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共拆除10户临时建筑,有效打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与城市管理局、顺达公司等部门协调,共同整治城市项目建设区域内违法违章建筑。对金南路延伸段开展综合执法整治2次以上,确保金南路延伸段公路建设顺利开工。四是加强与国土部门协调,沟通打击违法占地行为信息渠道,源头控制违法建筑发生。五是与乡镇(街道)协调,指导和配合有关乡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截止日前,配合牛场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4户214平方米,配合茶店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6户760平方米,全力配合三甲、绮陌街道抓好规划监察管理工作,促进乡镇(街道)各类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建立五个机制
——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对各规划区域实行车巡和步巡。对交通方便的区域利用车巡,对城区小巷实行步巡,不留死角死面。对重点区域增加夜间巡查,节假日期间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轻微的现场处置,对违法建设行为恶劣而不能现场处置的,上报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处置。对巡查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包片盯户工作实行“日汇报”制度,全面掌握重点包保对象的情况,将违法建设处置在萌芽状态。
——建立违法建筑执法拆除处置工作机制。树立“控早、控小和拆早、拆小”的执法理念,制定和完善违法建筑拆除处置方案,发现违法建筑后立即立案调查取证,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或立即拆除通知书,及时有效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一方面让违建对象免受更多的损失,另一方面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建立违法建筑执法拆除处置分工负责制,对违法建筑程度小、拆除难度小的,由中队组织拆除,对拆除难度较大的,由中队、村(社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做好风险评估后上报大队,由分管中队领导组织,应急处突中队参与实施强拆,对拆除难度大的违法建筑,由中队完善执法程序和做好风险评估后,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对执法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实施。
——建立批后管理监察机制。切实做好“三个强化”:强化古城区内建房批后管理工作,从放线、施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与建房对象签定承诺书,严格要求按照古城风貌、审批证照和施工设计图进行修建。强化古城区外持证建设日常监察管理工作,坚决查处持证超层超面积等违法行为,共查处7户,查处面积3695.7平方米。强化项目建设区域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对各项目点建立违法建设巡查控防信息互通机制,各项目点设置2名信息联络员,对项目区域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立即报规划监察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实施拆除,防止项目区域内违法建筑发生,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实施,确保规划审批的严肃性。
——建立干部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定《2013年度城市规划区控制违法建设包片盯户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区域包片,对重点人员盯户包保,达到“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违法建筑发生的,视违法建设程度扣罚责任人员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和来信来访处置机制。在民生在线等网站设置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在重点区域设置违法建设举报信箱,接到群众违法建设举报后立即转办涉及中队到现场调查核实、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反馈。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接待登记,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限期解决。制定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完善来信来访登记、转办、批办、督办工作流程,确保来信来访及违法建设举报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建立“一件一档”,规范档案管理。截止日前,共查处举报违法建筑89起,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件500余人。接到群众信访案件68件,在大队职权范围处置44件,超出单位权限未处置24次。办结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0件,调查处理回复民生在线网络来信8条。
开展三项活动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规划监察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组装宣传车、办理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和电视视频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规划意识。对违建对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从源头杜绝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截止日前,共组装宣传车7台,城区宣传覆盖率达100%,办理宣传栏5期,发放宣传资料(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10000余份,毕节电视台宣传1期,织金电视台视频宣传30余期,县民生在线等网站刊登工作信息20余条。
——开展创建文明执法单位活动。一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制定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统一规范着执法服装;三是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文明用语,采用近民、亲民、爱民的执法语言,严禁使用肮语等不文明语言。四是购置19台现场执法仪,1台***机,7台照像机,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全程录像,充分采集执法证据;五是全体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证或工作证,做到亮证执法;六是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大队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中队等层层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七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八是建立依法行政“一户一档”,做好依法行政执法档案管理。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筑防线、保廉洁、树形像、促监察”为主题,制定《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实施方案》,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负责。以学习《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为契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反贪治腐工作措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筑牢廉政防线,防止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树立规划监察执法队伍形象,促进规划监察管理工作。截止日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开展教育学习5次,签订《违法建设承诺书》、《廉政建设责任书》各50份,签订《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承诺书》、《禁赌承诺书》等100余份,举办3期党务公开专栏。
城乡规划监察工作由于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大队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干部齐心协力,尽职尽责,有力促进规划监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自2012年3月15日大队正式组建至2013年8月30日止,共拆除违法建筑992户,面积52374.5平方米。控制违法建筑682户,面积50988.5平方米。其中:三甲中队拆除147户12742平方米,控制104户8500平方米。绮陌中队拆除41户3548.1平方米,控制29户3040.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