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仲裁工作的五不忘
2010年金华仲裁工作尽管遇到了不少困难和压力,但全年仍取得了仲裁案件办理突破500件,标的额超8亿元,仲裁“三率”稳中有升,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四项目标责任全部达标,得到了国家和省管理部门表扬的好成绩。这一切首先应归功于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上级政府法制机构有效指导,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大力支持。同时也是全委上下清醒有为,努力做到五个始终不忘的结果。
一、始终不忘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是仲裁工作的根本。2010年新年刚过,仲裁办公大楼就遇到了市人民医院扩建改造,本应安静有序的仲裁办公场所变得噪声四起,人头攒动。面对矛盾和困难,仲裁委发扬风格、顾全大局,前期工作人员主动克服困难,错时开庭,晚上加班加点;为方便有关施工人员行走还开启了原已封闭的楼层通道;后期又主动提前搬迁到临时租用的办公用房,有力支持了市人民医院扩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再则,2010年办理的仲裁案件中有25%左右来自政府决定停业整顿的企业或政府派工作组帮助解困的企业。这些案件标的小、件数多、案件复杂,且都提出缓交或减免仲裁费用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办结这些仲裁案件,对减少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此,仲裁委急企业之所急,主动服从和服务大局,一是及时派人指导有关企业梳理好有关案件;二是收到仲裁申请后及时依法立案、依法组庭审理;三是需要配合执行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批准减免或缓交有关仲裁费用。从而使这些案件在短时间内有效地得到了解决,赢得了政府工作组、指导组和企业有关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始终不忘坚持仲裁为民是开展仲裁工作的内在要求。仲裁权力既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仲裁为民就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办案,及时了解他们的仲裁需求,积极回应他们的关心和期待。2010年,仲裁委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改进和完善了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收集民意;二是积极开展仲裁庭办案人员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对于有可能上访和对案件处理有意见的当事人,要求登门回访,倾听民怨、消除民忧,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三是实行办案“六公开”,即公开案件受理范围、公开仲裁规则和程序、公开仲裁收费标准、公开仲裁员名册、公开仲裁法律服务范围、公开仲裁监督办法;四是针对仲裁中一些特殊情况、特殊群体、特殊需求,仲裁委还在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高龄、病、残当事人实行***立案服务,对于外地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制度;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灵活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仲裁成本;免费提供相关格式仲裁文书,免费开展仲裁法律知识咨询,免费宣讲仲裁法律知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视情缓、减仲裁费用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拉近了仲裁和群众的距离,加深了公众对仲裁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有效降低了部分群众对仲裁的抵触情绪,促进了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2010年金华仲裁委的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始终不忘公正廉洁是仲裁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底线。当仲裁越来越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解决民商事争议的重要手段时,人民群众对仲裁的公正性要求越来越迫切,仲裁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意识和行为能力将直接影响仲裁委的公信力。对此,仲裁委年初就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思想作风大讨论,联系本委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条规教育,以及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新调入和新聘任的仲裁工作人员实行入前和聘前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严明廉政纪律,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为了弘扬公正、公平意识,结合思想作风大讨论,仲裁委还认真研究提出了“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仲裁官司”的工作目标,要求全体仲裁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用这一目标凝聚思想和行动。为了保证仲裁工作的公正廉洁,仲裁委还进一步完善了仲裁工作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金华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暂行办法》、《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计酬规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金华仲裁委员会关于做好防范虚假仲裁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六个管理性规定。同时加强了年中、年终的监督考核。由于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公正廉洁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10年尽管仲裁案件与上一年相比增加16.7%,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但没有一人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理,人民群众对仲裁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四、始终不忘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2010年仲裁委涉及的集团仲裁案件、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占案件总数61%,且新情况和新类型的案件也不断涌现。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确保仲裁案件的质量,仲裁委下力气抓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重视抓好“四类”重点案件的办理。通过采取案件包人、责任定人、逐案***、逐月检查、全程服务等措施,确保了上述案件公正及时地办理。二是注重调解结案。通过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规范调解程序,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凡是双方当事人请求调解的尽量简化程序;凡是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不宜当庭调解的,分别做好工作,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凡是庭中不能达成协议的,在即将作出裁决前做好最后的调解,给当事人最后一次调解机会,将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由于将仲裁调解贯穿于仲裁案件办理全过程,2010年仲裁委受理的案件有86%通过调解结案,从而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建立了“立审”分离机制。吸取有关案件办理的经验教训,在业务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仲裁委还建立了立案、案件审理和监督分开的相互制衡机制,通过确定专人,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有效地促进了仲裁案件办理公正、公平。四是开展积案的清理工作。对因各种原因超期限的案件,仲裁委还专门成立了清理小组,逐个梳理、摸清案情、分析原因,确定专人催办,定期汇报,限期结案。采取这些措施后效果明显。
五、始终不忘加强自身建设是仲裁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推进金华仲裁事业的发展中,仲裁委把夯实自身基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结合仲裁委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的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在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金华仲裁事业发展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该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仲裁、公正仲裁、高效仲裁的要求,遵循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金华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分析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确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措施。该规划的制定为金华仲裁未来五年和十年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二是充实了仲裁员队伍。根据金华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在审查考核、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基础上,2010年仲裁委新增聘仲裁员45名,联络员100名;对消费仲裁中心100名仲裁员进行了考核和重新聘任。同时还结合金华民营企业多,许多民营企业家条件优异等实际,根据仲裁法仲裁员聘任条件,聘请了10名重点民营企业家为仲裁员,为仲裁队伍增加了新鲜血液。三是加强了仲裁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2010年仲裁委办公室除对新聘任的仲裁员实行岗前全员培训外,还重视加强对现有仲裁员的在位学习培训,定期给他们送发资料,请有关专家教授和优秀仲裁员讲解有关知识和实务;同时进一步健全了仲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四是推进了规范建设。根据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建设要求,仲裁委不仅建立健全有关办案程序和管理规范,还建立完善了仲裁员队伍、应急情况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处置机制。与此同时,通过积极努力,2010年自有产权的仲裁新大楼即将交付使用,并增添了一辆全新的商务用车,办公场地安装了安全系统和监控系统,完善了金华仲裁网站,办公室各部全部增配了手提电脑和录音笔,办公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2011年,对金华仲裁而言,既蕴涵机遇,又充满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仲裁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压力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复杂,面临的考验也会越来越严峻。面对崭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全体仲裁工作人员一定要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恪守五个始终不要忘记,在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同心协力、奋力拼搏,继续保持金华仲裁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劲态势,争取金华仲裁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兼金华仲裁委常务副主任 吴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