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数据使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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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1日发表
各区市统计局(处)、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2021年(截至10月31日)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数据,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公布使用。
特此公告。
链接:国家统计局公布山东省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
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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