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开始申报
1月20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8年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开始申报。
根据文件规定,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标准作了调整,2018年1—4月仍按原标准(技师50元/月、高级技师100元/月)发放,2018年5月起按新标准(技师2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发放,同一技能等级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申领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市区企业(不含省部属企业)紧缺职业(工种)对口岗位一线工作一年以上;参加所在企业社会保险;所在企业已实施技能等级津贴制度且本人已享受到技能等级津贴;职业道德良好,所在企业认可并同意申领津贴。
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由本人所在企业负责向市人力社保局申领,提交申请表(***)并附以津贴申请人员名册(须含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号或其他***号)、企业实施技能等级津贴制度文件和申领人员享受到技能等级津贴证明(申领期内一个月工资单)。***可至市人力社保局官网(www.jhlss.gov.cn)。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在2019年3月底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力社保服务区人才就业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发放名单及数额经审核后,会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津贴将拨付到个人账户。
享受津贴人员的技能等级晋升时,按所在企业聘用情况,分段计发不同等级的政府津贴;办理退休手续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技师津贴;被调整出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工种)的技师津贴停止发放;此前按原办法享受过津贴的人员,按新办法发放的期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