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桥街道成功调解一宗十七年前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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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6日发表
近日,陕桥街道接到辖区大山村四组村民朱某反映,该村原村支书杨某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利用职务之便将朱某家的林权证改填成自己妻子的名字,山林土地被他人强占。
接报后,陕桥街道高度重视,该街道纪委、综治办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亲自到县林业局林权股和档案局土地承包备案查阅相关资料,经核实,原支书杨某家现持两个林业产权证情况属实。该街道纪委、综治办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走访调查、耐心做杨某工作,对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杨某最终承认当年是他将朱某家的林权证填成其妻名字,现在同意将山林土地原数归还朱某,并向朱某深表歉意,朱某同意接受,从此两家握手言和,一宗17年的山林土地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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