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物业公开招租公告(芳村体育中心内部网球馆二楼东北面物业)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21〕4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荔财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现制定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物业(芳村体育中心内部网球馆二楼东北面物业)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二楼东北面物业地址为荔湾区龙溪大道277号芳村体育中心内部网球馆二楼,面积约35平方米。芳村体育中心地处荔湾区南部片区,面积广阔,车位数量充足,停车方便;公共交通便利,多个地铁站点交汇,临近广佛线地铁菊树站、广州地铁1号线坑口站;周边多个高端大型住宅区、居民生活区,并配置大型三甲级综合医院,地理位置优越,有巨大发展潜力。
二、招租基本要求。
(一)招租范围:以文化产业、文化项目工作办公为招租范围。
(二)租金标准:参考有资质的资产公司评估价作为招标底价进行公开招标,不设上限。
(三)租金递增率: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逐年递增。
(四)招租期限:租赁期为5年。
(五)承租要求:
1、承租者自己经营使用该物业,不得将该物业转让第三方经营使用。承租者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广告招牌规格应当大体一致,不得改变该物业建筑风格或破坏该物业外观,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承租方需按《协议》首月租金标准缴纳未来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如之后承租方延后交租或拒绝交租,租赁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租赁押金自《租赁协议》结束后无息退还。
3、承租方须在承租后30日内在出租标的所在地注册独立法人公司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出租标的的运营管理,并在出租标的所在地依法纳税。
(六)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以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承租,诚实守信,无任何犯罪记录。
2、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不得将物业转让第三方经营。承租方负责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做到文明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业主的监督管理。
3、承租方必须独家经营该物业。
4、有租赁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5000元,招租后7天内免息退回。
(七)如遇到政策性征收、政府政策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错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双方责任互免。
三、招租流程
(一)根据荔财规〔2021〕1号(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由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组成物业招租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物业的招租管理工作,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该物业的招租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租方式:在荔湾区信息网招商专栏及在待出租物业显要位置张贴招租公告进行公开招租。
(三)公开招租时间:本物业招租公示为挂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作废。
(四)承租方在招租规定时间内根据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的要求提交租赁方案(含价格)、资质及相关证明各一份封存盖章后交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物业招租管理小组(地址:荔湾区龙溪大道277号芳村体育中心网球馆一楼前台,联系电话:81532280,联系人:梁先生,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和未中标方免息退回。
户名: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银行账号:3602***********619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荔支行
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并无任何误导业主方的信息。
(五)评选时间:挂网招租日期截止后5天内,由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招租管理小组成员根据招租基本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六)评标办法:
1.仅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两家或以上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评分明细表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中标;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评标以投标者的资质、提供服务、租金三项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中标(在同等条件和价格情况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并以综合实力雄厚为次优先条件)。
3.若中标者经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能按业主的方案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时,视为主动放弃,不退还保证金,由评标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四、其他。
(一)由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二)承租方负责向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2年6月22日
综 合 评 分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