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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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9日发表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2021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满意度调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请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相应问卷填答。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8月30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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