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整改方案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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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4日发表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二十三:工业污水超标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冲击污水处理厂,2020年初苏家电污水处理厂出现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和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对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重点针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利用污染源在线系统随时监督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指标,发现问题及时排查。
2.加强建成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在线监控和现场采集水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坚决打击废水超标排放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定期对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随时监督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指标,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理。每日监测记录形成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水质检测数据表,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采取在线监控和现场采集水样相结合、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废水超标排放行为,加强建成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排污企业定期监测,随时掌握各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 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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