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永安堂骨殖安置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坛镇永安堂骨殖安置区二期工程,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永安堂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360万元,工期:90个日历天。
本工程位于顺德区杏坛镇,施工面积约2940平方米;本期工程范围包括:清除草皮灌木等杂物约2940m2、走道铺C15砼厚150mm(约1258.71m2)、走道铺100mm厚石粉(约1258.71m2)、C20砼山体挡土墙1 (约39.50m)、C20砼骨殖挡土墙2 (约535.60m)、围墙工程(约80.833m)、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Ⅰ级(φ500) (约84.534m)、φ1000圆形砖砌雨水检查井(8座)等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报名。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至 2014年5月29日,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帐户名称:董洁卿,帐号:44-463***********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月 10日 上午9:30 ,地点为: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7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http://xingtan.shunde.gov.cn/)栏目内 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资管办备案后,统一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http://xingtan.shunde.gov.cn/)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或广东省外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永安堂
联系人:冼先生
电话:0757-27796167
传真:/
地址:
邮编:52832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大良凤山中路三号弘越中心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7388755
2014年5月22日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doc
关联稿件:
相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