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8~49号窗,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833034、22835850、22835872
传 真:0757-2283518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容奇、桂洲水厂取构筑物迁建及原水管道工程设项目(杏坛 段)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杏坛镇、容桂街道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1)取水泵站:1座,利用现有右滩水厂取水泵房的土建基础上安装30万m3/d取水设备。 (2)输水线路:采用单管布置,DN1600管道1根,管线起点位于右滩水厂已有取水头部,经取水泵站加压后过现状已有DN1600管(其中部分需改造),到达江顺立交后沿高富路南侧往东铺设,经过江顺立交、百安路、东海大涌、高赞立交等关键节点后,在高赞大桥南侧过容桂水道,穿过容桂水道东侧河堤后经过一段容桂滩涂地,接着接容奇、桂洲水厂取水构筑物迁建及原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容桂段),最后先到达桂洲水厂,分一支管接入桂洲水厂已有管道,另一支管往东到达容奇水厂,从而将西江干流原水输送至桂洲、容奇水厂。 |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噪声源为水泵,设备声级值约为85dB(A),经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及泵房、厂界绿化、围墙隔声以及停止生产设备夜间运行等降噪综合措施后,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