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各企业:
省经信委下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3〕446号),招标公告见***。
根据《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9〕6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对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专题和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专题,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和技术资源条件在下述范围内选定一个专题,并明确投标项目具体名称。
1.专题一:区域性生产服务发展项目
支持为地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提供专业性或综合性生产服务的集聚区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生产服务集聚区;大型现代物流园区(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现代化会展中心;农产品流通基地;服务业监测平台。
2.专题二:行业性生产服务发展项目
支持为行业提供综合生产服务功能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流通业进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业发展壮大,打造行业品牌。重点支持: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现代展贸中心;原辅料采购基地(市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冷链中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供应链管理项目;服务业标准公共平台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二、应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
2.投标项目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投资建设。
3.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基建)不低于2500万元。
4.投标项目建设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投标人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
5.从事特种产品(服务)或行业应用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6.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7.承诺中标后项目总投资不低于预算金额以及同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8.应标单位及拟投标项目的详细条件见招标文件规定。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10月11日(星期五)前将资料报我局产业发展股。详情见招标公告(***1)或登陆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gdei.gov.cn/flxx/scfwy/zh/201309/t20130927_111465.htm浏览。
联系人:陈浩阳 电话:28381607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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