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顺德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因部分成员单位调整和领导变动,为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经区政府同意,现对顺德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喜忠(区长)
副组长:陈浩斌(副区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 涛(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
赵永强(区纪委常委)
钟景荣(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鸿佳(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刘 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萧浩智(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冯家端(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红文(区财税局副局长)
蒋 忠(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总工程师)
欧伟中(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子庆(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陈景辉(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谭俊杰(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潘瑞民(大良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厚光(容桂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国兴(伦教街道办事处主任)
柯宇威(勒流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仲贤(陈村镇镇长)
麦玉团(北滘镇镇长)
谢顺辉(乐从镇镇长)
张新杰(龙江镇镇长)
梁雄辉(杏坛镇镇长)
周贤林(均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涛兼任,副主任由谭俊杰兼任,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陈恩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陈 科(区纪委)
张宇航(区委组织部)
叶彩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杨智勇(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谭健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吴志衡(区公安局)
梅 兵(区财税局)
刘伟钦(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谭可权(区文体旅游局)
伍静州(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廖宇忠(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欧锦霞(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何春云(大良街道办事处)
庞仁初(容桂街道办事处)
余厚坚(伦教街道办事处)
卢裕宏(勒流街道办事处)
陈锦钊(陈村镇人民政府)
黄智海(北滘镇人民政府)
张松林(乐从镇人民政府)
黄勇基(龙江镇人民政府)
黄家慈(杏坛镇人民政府)
黄永生(均安镇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创建工作。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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