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新摩托车谎报假案被拘
为能新购一辆顺德牌照的摩托车,顺德龙江一男子自作聪明到公安机关谎报摩托车被盗,最终其愚蠢的行为换来了10天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今年4月1日,一名男子黄某慌慌张张地跑到龙江龙山社区民警中队报案,称自己当天将一辆粤X6W?牌摩托车停放在龙山某餐厅门口,吃完饭后发现该车被盗。办案民警立即为其做询问笔录,并在做笔录前向黄某宣读了“不得隐瞒事实或者作假口供,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法律法规,随后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向周边城镇通报。
6月4日17时许,容桂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了粤X6W?摩托车,于是立即将可疑车辆和驾车男子截获,并移交龙江派出所处理。经调查,嫌疑男子所驾驶的摩托车并非盗窃得来,而是其通过朋友向黄某(报案人)借用身份证,并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于2004年9月份通过正常途经以“黄某”的身份将摩托车上了顺德牌照。
原来黄某在谎报案情!龙江民警获悉情况后,于6月4日晚6时,在龙山将涉嫌报假案的违法人员黄某抓获。在铁证面前,黄某不得不交代,因其于2004年以自己的名字为别人上了一辆顺德牌照摩托车,后来由于佛山市实施“一户一摩”,其不能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摩托车入户顺德,于是自作聪明到公安机关谎报案情,以期能重新购买一辆摩托车上顺德牌照。
目前,黄某已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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