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近期,我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中,因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我局依法扣押了一批财物(详见附表)。案发后,我局已采用多种方式通知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但至今未到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促请下列附表中的当事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领取相关财物并接受我局的有关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对附表中的扣押财物依法进行处理。
附:涉案当事人名单:
当事人 | 案发时间 | 当事人经营场所 | 扣押物品情况 |
周宗江 | 2012-10-30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桥西大街红光直街13号 | 1、豆腐筛2个;2、胶桶10个;3、豆腐格3块; |
周世勇 | 2012-10-30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桥西大街红光直街16号旁 | 1、豆腐框4个;2、塑料桶2个;3、豆腐格3块;4、酸水3桶;5、豆腐板4块;6、黄豆10公斤;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