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网上公告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南充经开区”)是1993年5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充经开区从2008年开始开展扩区前期工作,并委托编制了扩区规划,但由于各方面条件不尽成熟,南充经开区扩区申请未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直到2013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了该开发区扩区调位,在原扩区规划基础上调整了南充经开区的用地范围、主导产业等。
为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南充经开区的批复内容保持一致,为进一步促进区域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2014年,南充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院编制了《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原扩区规划进行进一步调整,并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调整规划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进行公示。
一、规划调整概况
规划名称: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区范围及用地面积调整情况:(1)规划调整前,南充经开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四川省人民政府1993年原批复的部分,一部分为扩区部分。原批复的部分面积为10.38km2,分为顺庆区、小龙镇、高坪镇三大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北干道、市体育场,南至和平西路、达成铁路,西至华凤镇张关垭村,北至西河、马市铺村;扩区部分面积约为30km2,包含文峰片区、拆迁安置区、河西片区(各片区占地分别为12.09 km2、3 km2、14.86 km2),其中,河西片区为产业发展区、作为省内仅有的承接四川石化基地下游产业的园区并投建100万t/a PTA项目,其余两个片区为生活配套区。(2)规划调整后,南充经开区仅包括河西片区的14.86km2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嘉陵江、南至嘉陵江、西至国道212线、北至嘉陵江。
规划区主导产业调整:由“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生物新能源化工和精细化工”调整为由“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生物新能源化工”。
另外,此次规划还对用地布局、经济目标进行了微调。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本次规划环评将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变更可能造成的大气、地表水等环境影响变化,分别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一段联通大厦二楼;邮编:637000
3)联系方式:0817-6018605
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41
3)联系方式:028-85554742 Email:hp2s4742@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规划园区周边的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该园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将包括:
①规划调整情况简述;
②调整后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并准备采取现场调查、网站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本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关心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广大公众参与本次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