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顺庆区城市低保审验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现将二○二二年第二季度低保审验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验时间:2022年4月20日—30日,如超过时间未审验的取消低保资格。
二、审验时低保户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私章、低保证及相关证明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审验。
三、低保户家庭成员中,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必须出具在银行领取退休金的存折和复印件。
四、低保户家庭成员中有异地(所在居委会以外)户口的,必须提供异地居委会出具的是否享受低保情况的证明。
五、无正当理由低保金超过40个工作日未领取的,取消低保资格。
六、低保户每月到社区居委会签到少于1次的,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举报电话:区民政局:222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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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2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