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富利康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富利康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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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水富利康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佛山市三水富利康包装有限公司 | 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园迳口园A区5号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2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铁罐的生产,年产铁罐50万个。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设置员工10人,厂区内设置员工宿舍,不设食堂。实行1班8小时工作,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 (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中较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草塘围东排渠。远期,待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草塘围东排渠。(二)废气:金属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抽排风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排风,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铜丝、废包装材料等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废水性聚氨酯密封胶包装桶有厂家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