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简报第六期(2002年)
《财政简报》第六期
(总第95期)
三水市财政局办公室编 二OO二年六月十四日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启动
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自去年在大塘镇望岗村初步试点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牵动政府及农民的心。6月11日,三水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在市府华欣楼召开,会议由财政局局长冯卓勋主持,市委副书记陆卓清、市委常委杨北林、副市长任珠基、财政局副局长彭建国,以及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各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办主任、农业经管助理、财所所长及农税员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启动,意义重大。
会议首先由彭建国副局长传达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省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并就我市税改工作安排提出具体意见。
一、税改的原则、内容、指导思想及要求。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在农村的又一场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是国家、镇、村集体及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制度性变革,因此上级提出了税改工作必须遵循的四个原则:一是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二是妥善处理改革力度与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关系;三是实行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和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四是统筹抓好改革配套工作。
遵循以上原则,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内容概括起来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减轻、规范、稳定”,即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切实减轻和稳定农民的税赋负担。
为了确保改革的彻底和解决因税改带来的问题,省提出了要抓好的配套改革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二是适当调整合并乡镇和行政村建制;三是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编制;四是实行转移支付制度;五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六是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七是保留集体合理负担;八是制定“以工补农”政策;九是妥善解决教育负债及乡村的其它负债问题;十是加强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
二、部署我市税改第一阶段三项工作。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彭 建国副局长提出了我市税改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是核实计税土地。由于我市经济发展较快,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占用类型复杂,存在“有税无地”问题,因此如实核准计税土地,是确保税改顺利进行和农民税收负担真实合理的关键。为此,彭副局长要求各镇会后迅速成立工作队,深入各村、股份社逐户进行核实,结清陈年老账,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重叠关系,并且及时张榜公布应税土地核实情况,由农民、用地个人和单位签名确认。由于7月份是农业税夏收的旺季,因此各镇必须在本月底前完成这步工作。从今年7月起,按新的标准征收农税。
二是核实常年产量。农业税是按照水稻的常年产量,计税价格和法定税率依法征收的。省政府确定全省统一的计税价格为每50公斤45元,但对常年产量仅提出确定原则为“以1998年前5年水稻平均产量确定并保持长期稳定。”为此,我市税改办做了大量的调查和测算工作,并且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我市统一的常年产量。
三是做好有关税费改革后农民减负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减负是衡量税费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但在我市及珠三角存在部分对农民应收未收,或者是股份社和集体代垫而农民没有直接负担的政府性收费,因此取消这类收费后,农民的直接减负感觉不明显。为此,我们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由于这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彭副局长对全体税改工作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端正态度,积极参与;二是改进作风,实事求是;三是勤恳扎实,弄清调查表格的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四是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部门协作;五是及时向税改办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全市统一措施和处理办法。
最后,陆卓清副书记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掌握改革的内容目标,正确对待存在问题;三是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虽然这场改革的任务是艰巨的,估计遇到的困难也将会不少,但是当我们站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角度,站在“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减负增收,提高生活水平”这一角度思考时,各级政府的改革决心是坚定的,广大税改工作者的信心是充足的。相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全体税改工作者的努力下,这场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定能在我市取得成功!
(办公室何碧涛供稿)
发送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佛山市财政局 三水市人大 市委 市政府 市经贸局
各镇(区)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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