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三水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16〕10号)精神,现把《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云东海街道户籍的学生。
(二)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购房的学生。
(三)父(或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17年7月6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备案日期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云东海街道购买的社保)、学生学籍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直接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
(二)学校验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填写《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插班生申请表》。
(三)学校汇总申请材料,填报《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申请备案表》上交街道教育局审核。
(四)街道教育局根据学区范围和学位情况,按照①户籍生、②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③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次序审批和录取。如果申请人数多于插班人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①同属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再比较申请人(学生)的入户日期,入户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的,比较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云东海街道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四、结果公布
2017年7月10日公示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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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人数一览表
2.云东海街道2017年秋季插班生申请表
3.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