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佛山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南区128 号(聚金路21 号)进行建设。原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门生产、加工,年加工金属门13500套。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主要在原厂址内增加表面处理工序(除油、皮膜化成、表调、清洗)和压板工序。扩建后员工数量由25 人增加至27 人,均在厂内住宿,厂内不置厨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2年3月15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年产13500套金属门加工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管白环[2012]21号),于2013年1月24日审批了年产13500套金属门加工生产项目竣工验收(三白环验[2013]3号);于2015年9月21日审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白环复〔2015〕22号)。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和生活废水。表面处理工序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设施处理能力为5吨/日,由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设计承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莘村机械塑料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扩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压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固化炉燃烧废气。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喷涂线的固化炉燃料由原来液化天然气改为液化石油气,燃气废气经收集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除油、清洗池废渣、废水治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化炉燃烧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其中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清洗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监测结果详见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环监字[2015]YH1511340号。
排放口编号:固体废物GF-2702001;燃烧废气FQ-2702001;清洗废水WS-2702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