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勘察设计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三发规资【2014】83号、三发统资【2015】51号 批准,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建设路117号(佛山市三水区第三中学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勘察设计项目,主要是在佛山市三水区第三中学校区内新建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风雨棚操场建筑面积约2600㎡,风雨棚操场位于学校的南面,内设有室内篮球场3个和舞台1个。风雨棚操场下部为混凝土结构,上部为轻型钢结构并且单层刚架单跨跨度约40米。可容纳全校师生,内配套各项体育设施和各项公共服务实施,能满足各类室内体育竞技运动会的开展,以及作晚会、全校大会、集会活动等用途;运动场及塑胶跑道位于学校的西南方角,拟建设标准400米八跑道的标准塑胶跑道,带2组100m直跑道(每组8条);塑胶跑道内是标准的足球场;塑胶跑道外围设有兵乓球场一个,器械沙池1个。风雨棚操场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520万元,运动场及塑胶跑道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300万元,按此暂估勘察费约4.51万元,设计费约27.51万元。
2.3 招标范围: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运动场及塑胶跑道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含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周边的市政设计),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设计,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
2.4勘察、设计周期: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共35个日历天。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
②初步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的最终成果。(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另附一份pdf格式)
2.5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要求。
2.6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采用报价折率的形式,投标报价折率的范围为80%至100%(包含80%和100%)。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折率范围的,作废标处理。报价折率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勘察设计费以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2.7支付方式:
勘察费支付方式:
1)勘察费在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且办理完勘察费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90%;
2)工程施工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勘察费;
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勘察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
设计费支付方式:
1)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招标人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
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最终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设计费的90%;
3)余下设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
注:中标人若为联合体,则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出具***,招标人将分别支付勘察费及设计费。
2.8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本次招标不设投标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招标中报名。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自提供自身单位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电子版打印件)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人员,提供相应诚信管理平台的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 年 12月至 2015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根据以上要求,在开标当天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副本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和社保的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用于审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视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在提供原件时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和社保的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之外,其余原件均须组成联合体的双方各自提供。】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2报名时间: 2015 年 6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17 时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
件为准。
5.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5 年 7 月 16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的交易员(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员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未能通过身份认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交易员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甘先生、郑先生 | 联 系 人: | 陈***、李先生 |
电 话: | 0757-87783275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传 真: | 0757-87793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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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第三中学扩建项目-风雨棚操场、运动场及塑胶跑道勘察设计-最终稿06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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