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伟光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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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明组干〔2019〕181号
关于陈伟光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陈伟光同志兼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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