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委会高村经联社乪塘汪原陶瓷厂搅拌场发包项目
编号:GHNCZC2016035
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委会高村经联社定于2016年9月29日下午15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委会高村经联社乪塘汪原陶瓷厂搅拌场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乪塘汪原陶瓷厂搅拌站
2、资产规模:约8亩(具体位置以红线图为准)
3、发包年限:3年
4、土地用途:该地原为江罗高速公路项目单位使用的搅拌场,建议中标单位到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5、交易底价:人民币60000元/年(陆万元每年)
6、付款方式:分二期付款,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缴交第一期(两年半)的租金给甲方,第二期乙方的使用时间按月交付租金,详细准确时间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收取乙方叁万元(30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租赁期满后场地退回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如场地租赁期满后未退回给甲方,期间产生的费用用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租赁期内,乙方所需自来水、用电及其他一切设施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各种费用。如遇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生产经营所污染造成损失及伤害他人利益均由乙方如数赔偿。租赁期满,乙方所搭建的板房、厂房归属甲方所有,而且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不得私自拆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第三方经营。
10、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60000元/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1200元/年(含1200元/年);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委会高村经联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992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