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片区水质净化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修改和深井曝气池(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299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片区水质净化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修改和深井曝气池(构筑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片区水质净化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修改和深井曝气池(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片区水质净化中心项目深井曝气池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东、丽江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总平面方案修改及核发深井曝气池(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总平面变更主要有:1.西侧新增90.3m*9.5m的深井曝气池(计算绿地面积的构筑物);2.地面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位置调整但总个数不变;3.绿地面积位置调整,但总绿地面积不变。相关经济指标均不变化。
本次报建构筑物1个,深井曝气池占地面积为857.85平方米。
经审核,总图和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5月25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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