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顺恒利塑胶有限公司扩建及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顺恒利塑胶有限公司扩建及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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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顺恒利塑胶有限公司扩建及环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顺恒利塑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塘路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PVC沙发配皮、西皮、箱包皮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环保验收合格。由于项目一期批复设备数量无法满足批复的生产要求,为满足生产需求,该公司拟于现有用地内增加一生产车间,新增加压延生产线1台、开布机1台、表处机3台(车间配套1台静电除尘器),年扩产PVC塑料人造革制品2000吨。扩建改造后,全厂PVC塑料人造革制品年产量达1.7万吨,在一期批复的生产能力之内。同时,本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项目淘汰现有1台300万大卡燃煤锅炉,新建2台300万大卡的燃油锅炉(一备一用),采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远期待天然气管道及相关政策完善后,项目锅炉将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废水经三级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 ②压延废气经除尘器去除粉尘后经25.2m排气筒高空排放;发泡工序中DOP和环氧大豆油的少量挥发形成烟雾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表面处理有机废气通过“VOCs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经25.2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现阶段燃油锅炉的燃烧废气通过原有22.6m排气筒排放,远期锅炉将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通过原有22.6m排气筒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置;PVC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由人工分离后PVC塑胶回用于生产,基布部分作外售处理;静电除尘器处理后产生的DOP废油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厨余垃圾、隔油池、静电油烟净化器废油脂、有机废气废油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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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