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百年以史鉴今)1958年大炼钢铁运动
1958年9月至1959年初,高明县(当时为高鹤县)根据上级关于“动员全党全民,立即行动起来,尽一切力量,用一切办法,为钢铁而战”的指示,集中全县70%的劳动力大砌土高炉,开采铁矿石,伐木烧炭“大办钢铁”,开展全民大炼钢铁运动。
10月初,高明、鹤山两县的领导开会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一手抓农业生产“大跃进”;一手抓大炼钢铁。鹤山县委书记郭佛在即将合并的两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宣布:到12月10日的50多天时间里,两县钢铁生产任务1500吨,其中高明生产500吨,一斤不能少,不完成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两县的许多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全民大炼钢铁运动不理解,甚至认为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针对这种情况,县委通过召开会议、大鸣、大放、大辩论、算账对比的方式,广泛宣传大炼钢铁的重大意义,批判“得不偿失”、“无能为力”、“蚀本货”等论调,坚定大家多炼钢、炼好钢的信心和决心。地委组织部长关立在县的大会上说,孔夫子二千多年前他背上就有削铁如泥的宝剑,那是先祖用土法炼出来的钢铁,难道处于科技时代的今天就炼不出钢铁来吗?以此引导大家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会后两县成立了钢铁师,县委书记任师长。两县迅速掀起回收废钢铁和突击砍树烧炭炼铁的浪潮。大搞试验炉,县、乡办“书记炉”、“部长炉”、“厂长炉”、“共青炉”,实行炉长负责制。要求要坚持“小、土、群”遍地开花的大炼钢铁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炼铁,有动力鼓风的,则建1吨以上小高炉;没有动力设施、靠人力拉风箱的,则用土坯炉、地缸炉、自然风坩锅式土炉以及石灰窑、砖瓦窑等土办法炼钢铁,充分发挥水力资源,利用水力代替马达来鼓风,想尽一切办法把高炉开动起来。
10月至11月,高明全县参加采矿、烧炭、炼铁的劳动力,最高峰一天达1.3万人,这些劳力都是从县内的机关、工厂、学校、商店、农场等部门抽来的干部、职工,有部分是当地农民群众,主要集中在三洲铁岗、明城官迳、白管和富湾的南蓬山。全县建起大小容积不等的炼铁炉共2782座,分布在山上山下,屋前屋后,甚至学校、机关操场上。至年底,共采挖铁矿石4.61万吨,砍树烧木炭4000多吨,炼出生铁2992吨,其中属正品只有6.2%,其余均为次品和烧结铁。为解决燃料,大量砍伐树木;为解决原料,群众甚至把铁锅、犁头和房屋的铁窗也拆去“炼铁”。由于盲目建设,效益低下,至次年初,全民大炼钢铁全部停止,三洲铁岗的高鹤钢铁厂关停,富湾南蓬山的铁厂转为开采锰矿的锰矿场。全民炼钢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相当严重的破坏,首先是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是使基本建设规模和职工队伍急剧膨胀,加重国家财政支出和商品粮供应的负担,加剧了社会商品的供需矛盾。再次是严重冲击和挤占了农业、轻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轻工业产量大幅度减少,直接导致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用品供应紧张。